蘆荻社區大學學員之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
歡迎您加入新北市蘆荻社區大學(以下稱本校),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,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權益之保護,當您已閱讀並同意「蘆荻社區大學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」時,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,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,若不同意請離開此頁面,如有其他疑問請洽蘆荻社大工作人員。
※以下為本校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,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。
一、 個人資料之蒐集目的:社區大學辦理各種教育課程、教育服務及活動、授予學習證書、課程或活動事務聯繫、保險、教育統計,以及本校依法設立之法定義務,均屬於本校個資蒐集目的。
二、 個人資料之類別:蒐集之學員個人資料包含姓名、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身分證明文件號碼、出生年月日、性別、連絡電話、電子郵件信箱、通訊地址之相關證明文件。
三、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以上開蒐集目的存續期間為利用期間。
四、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:受理申請之蘆荻社區大學、新北市教育局、教育部或經學員授權處理之對象。
五、 個人資料之提供及刪除
- 1.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,本校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:查詢、閱覽、複本、補充、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請求停止處理、請求停止利用、請求刪除等權利。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,惟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,將無法提供本校課程與相關服務。
- 2. 請依各項服務需求提供您本人正確及完整之個人資料,若您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,應主動向本校申請修正。
- 3. 若提供錯誤、過時、不完整或具誤導性之資料,而損及您的相關權益,本校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。
六、 本同意書如有未盡事宜,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其他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。
七、 本校保有修訂本聲明書內容之權利,修正時亦同。
聯絡電話: (02)8282-8801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