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115年5月27日公告
蘆荻社區大學報名及選課辦法
為維護學員之權利與義務,並確保課程運作順利,特訂定本辦法。
一、 報名資格
為鼓勵終身學習與在地參與,凡有學習、成長及進修意願者,皆可報名,不限學歷、戶籍與年齡。惟本校課程以成年人為主要對象,未滿18歲者如欲報名,請先洽蘆荻社大辦公室評估。
二、 上課地點
- 1. 鷺江國小校區: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7號。
- 2. 三民高中校區: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6號。
- 3. 社區灶咖教室:新北市蘆洲區信義路266巷9號1樓。
三、 開課時間
分為春、秋兩季課程,每週上課一次,實際課程週數依各課程公告為準,時間如下:
- 1. 春季班:115年3月2日至115年6月28日止 (計17週)。
- 2. 秋季班:115年9月7日至116年1月3日止 (計17週)。
四、 報名時間
秋季班報名期間:自115年6月8日(一)起至115年9月18日(五)止,依照本校提供之報名時間公告,依序開放實體報名與線上報名。
五、 現場報名方式
- 1. 辦理時間:為每週一至週五下午5:00至晚上9:00。
- 2. 辦理地點:蘆荻社區大學校本部辦公室(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7號)。
- 3. 報名程序:
- A. 新生:請攜帶身分證正本,並繳交1吋照片2張(製作學員證用)。填妥學員資料卡完成學籍註冊後,方可報名。*相關個人資料收集目的及用途,參照本校依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公告之聲明辦理。
- B. 舊生:持學員證辦理,如遺失請攜帶身分證辦理。
- 4. 注意事項:
- A. 代理報名:每次以至多3人(含本人)為限,代辦者請攜帶報名者身分證件並詳填相關資料。
- B. 開班條件:各課程設有最低開課人數,未達人數者,本校保留不開班權利。
- C. 異動規範:課程資訊、費用異動及停補課規定,悉以本校網站及校內公告為準。
六、 收費標準
※ 現場報名僅採用現金繳費。
- 1. 學員證製證費:100元。(凡是報名本校課程皆須製作。)
- 2. 報名費:新生200元;舊生100元。
- 3. 學分費:依課務系統公告為主,以每學分1000元為原則(例:17週3學分課程,學分費為3000元)。
- 4. 其他費用:
- A. 保險費:200元,依新北市教育局規定辦理團體意外保險,費用由學員負擔。已於其他單位投保者,得檢具證明免繳;未投保者應簽署不予納保同意書。
- B. 雜費:如專業教室場地費、設備維護費、燃料費等,依課務系統公告為主。
- C. 材料費:由授課講師於課堂中說明,並由班級自行收取。
七、 優惠辦法
- 1. 早鳥優惠 (現場報名與線上報名皆適用):
115年6月8日(一)至115年6月26日(五)期間報名,不論新舊生報名費減免100元.
- 2. 特殊身分優惠 (僅現場報名方可辦理):
- A. 對象:身心障礙、低收入戶、持居留證之新住民。
■ 優惠內容:9週(含)以上之課程,學分費5折、8週(含)以下課程學分費8折。
- B. 對象:友鄰教職員(限蘆洲鷺江國小、蘆洲三民高中)。
■ 優惠內容:學分費8折。
- C. 申請方式:
■ 現場報名,出示相關證明文件(身心障礙證明、低收入戶證明、居留證、教師證),未提供者以全額計費。
- 3. 團體報名:
前期班別學員於學期第14週享原班優先報名權。
- 4. 注意事項:
- A. 各項優惠(含身分優惠、課程優惠)僅能擇一適用,不得合併使用。
- B. 使用優惠票券報名者,如因個人因素退課,優惠票券不退還,實繳現金依退費規定辦理。
- C. 除特殊身分優惠外,其餘優惠均為一次性優惠,且僅限現場報名辦理,不得溯及既往。
八、 加退選及退費規定
- 1. 開課後二週內:因個人因素退選者,除報名費與新生製證費不退還,其餘費用(學分費、雜費)全額退還。
- 2. 開課後第三週:因個人因素退選者,退還學分費及雜費之七成,其餘費用(報名費、學員證製證費)不予退還。
- 3. 開課後第四週起:不受理退選及退費。但因個人懷孕、重大傷病等特殊情形,並檢具證明者,得依剩餘週數比例退費學分費與雜費。
- 4. 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開班:未達開班人數或因天災等不可抗因素致無法開課者,除保留學籍之學員證製證費不退還,其餘費用(學分費、雜費、保險費)全額退還。
- 5. 退費方式:僅採現場現金退費,請攜帶學員證或身分證件至社大辦公室辦理,恕無法線上退費。
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開班,學員得依上述規定辦理退費;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到場者,得先行來電聯繫,由本校視情況協助辦理相關事宜。
- 6. 備註:因各課程總週數不同,詳細退費時間請參照公告。
九、 旁聽辦法
- 1. 申請流程:
- (1) 開學第一、二週:未額滿課程,開放申請旁聽。室外課程於開課一週前、室內課程於三天前,向蘆荻社區大學辦公室申請旁聽。若開課前課程額滿,旁聽申請即失效;如課程剩餘名額少於旁聽申請人數時,將依申請順序錄取,於開課前一天簡訊通知旁聽,鼓勵學員優先報名。
- (2) 第三週起:為穩定班級學習社群,原則不受理報名。未額滿班級,倘若學員於第三週至第六週期間,仍有意願報名整期課程、並同意繳交整學期費用,在經由工作人員徵詢授課講師同意後,得申請一次課程旁聽。付費旁聽,需於課前至社大辦公室,繳交費用後,在工作人員帶領下進入課堂。
- 2. 旁聽費用:
- A. 第一至二週:免費旁聽。
- B. 第三至六週及第十五與十六週:旁聽費用250元。(特殊課程費用依當期公告為準。)
- 3. 旁聽保險:
不另行投保,室內課以各教學場域既有保險為主;室外課請學員自行評估。
- 4. 課程實作:
由講師決定旁聽者是否可參與課堂成品製作,經同意參與者,須負擔材料費(繳交給班級),即可將成品帶回。
- 5. 後續報名:
第三週至第六週期間,旁聽後如欲正式報名課程,需繳交學期全額費用(含學員製證費、報名費、學分費及保險費),旁聽費250元,將全額退還。
十、 候補辦法
額滿課程因退選釋出名額,依登記順序通知候補;請學員確認聯絡電話正確,並於接獲通知後2日內完成報名及繳費,逾期視為放棄。
十一、 其他
本校保留課程異動、調整或取消之權利,若遇不可抗力因素(如天災),依政府公告辦理停課。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。
收費標準
| 項目 |
對象 |
金額 |
說明 |
| 學員製證費 |
新生 |
100 元 |
僅首次報名收取,需自備照片。 |
| 舊生 |
免收 |
證件遺失,須帶照片補製作。 |
| 報名費 |
新生 |
200 元 |
— |
| 舊生 |
100 元 |
— |
| 學分費 |
全體 |
依課務系統公告為主,以每學分 1000 元為原則。 |
例:3 學分課程為 3,000 元。 |
| 保險費 |
全體 |
200 元 |
可憑他校投保證明免繳,不投保者須簽屬「不予納保同意書」。 |
| 雜費 |
視課程 |
依課務系統公告為主。 |
含場地、設備、燃料等。 |
| 材料費 |
視課程 |
依課堂說明。 |
由班級自行收取。 |
| 旁聽費 |
旁聽者 |
250 元/次 |
指定週次收費:
A. 第一至二週開放免費旁聽。
B. 第三至六週及第十五、十六週須繳納旁聽費。
C. 其餘週次不予旁聽。
|
*各項費用依當期課程公告為準。
優惠身分減免規定請參照「優惠辦法」。
優惠辦法
| 類別 |
適用對象 |
優惠內容 |
條件說明 |
| 早鳥優惠 |
新生 |
報名費減免 100 元(200→100) |
限 115/6/8~6/26 |
| 舊生 |
報名費減免 100 元(100→0) |
限 115/6/8~6/26 |
| 特殊身分 |
身心障礙、低收入戶、新住民 |
學分費 5 折(9 週含以上) |
需提供證明文件 |
| 學分費 8 折(8 週含以下) |
| 友鄰教職員 |
鷺江國小、 三民高中教職員 |
學分費 8 折 |
需提供證明文件 |
| 團體報名 |
原班學員 |
免報名費 100 元 |
第 14 週優先報名 |
| 優惠券 |
持券者 |
依票券內容折抵 |
因個人因素退課,不退現金、不退券(因人數不足未達開課不在此限) |
加退換選費用及時間表【個人因素退課適用此表】
| 項目 |
自由加退換選 |
依比例退費 |
依比例退費 限不可抗力因素* |
| 17 週課程 |
第 1、2 週 |
第 3 週 |
第 4 至 9 週 |
| 12 週課程 |
第 1 週 |
— |
第 2 至 6 週 |
| 8 週課程 |
第 1 週 |
— |
第 2 至 3 週 |
| 可退費項目 |
學分費、保險費、雜費
|
學分費、雜費,依比例退還全額 70%。 |
學分費、雜費,依比例退還最高退還全額 70%。 |
| 不可退費項目 |
學員證製證費、報名費 |
*不可抗力因素:如懷孕及重大傷病,檢具證明依比例退費。